1. 考試費用
以下為每一位考生的考試費用( 包括個人以及機構申請):
- HK$1080
- - 註冊費- 一個 TOEFL ITP® 考試- 一份 TOEFL ITP® 考試分數報告 (如適用)- 一張 TOEFL ITP® 考試證書 (如適用)
- HK$50
- 考試改期費用 (每個原考試日期十四或更多天前的申請)
- HK$200
- 考試改期費用﹙每個原考試日期前十四日內的申請﹚#
*請查閱關於2023年1月1日以後舉行的TOEFL ITP®托福ITP考試報名費用調整的重要公告。
#詳情請參閱規則細項6.3。
2. 付款方式和付款程序
- 2.2
- 試費用可以以支票支付,支票抬頭為 「聰穎教育有限公司」。收據將會按每一位考生的要求而提供,否則分數報告和考試證書將會被視為付款收據。
3.考試資訊
- 3.1
- 考生手冊會分發到各機構,機構可向聰穎教育要求取得額外的手冊以應付考生的需要。該手冊旨在提供相關考試內容予考生參考,包括問題的格式和問題樣本。
4. 考試規則和規例:
- 4.1
- 所有考生均需於考試開始前至少十五分鐘到達考試場地報到。
- 4.2
- 考試當天進入考場必須攜帶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例如: 護照、身份證、駕駛執照),證件必須附有照片、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有效證件之規定將嚴格執行。
- 4.3
- 請自備三至四枝已削尖的2B或HB鉛筆和優質的橡皮擦,試場不會提供鉛筆和橡皮擦。機械鉛筆和鋼筆並不准許使用。
- 4.4
- 考試時間(含基本資料填寫)開始後即不得入場。
- 4.5
- 非應試用品不得攜帶入試場內,例如:書籍、字典、紙張、筆記、間尺、計算機、 響鬧手錶、手提電話、收音機、錄音和拍攝器材、熒光筆和所有輔助物品。
- 4.7
- 考試時考生不可在試題本、准考證或其他物品上抄寫題目、答案、劃線或作任何記號。
- 4.8
- 考試進行間,必須得到監試人員的許可,方可離開試場,所致考試時間短少將不予補足。
- 4.9
- 考試期間不設小休。未經許可,不可中途離場或交卷,違者不予計分亦不退費。考試進行間,如必須離開,須經監試人員許可,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方可離場。當中考生損失的時間也是不予補足。
- 4.10
- 考試結束時,考生需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清點全部試題本及答案卡。
- 4.11
- 聰穎教育有限公司保有考試各方面的最後決定權。
5. 考試結果和證書
- 5.1
- 報名考試之考生,考試當日全程參與,亦無違規事情,美國教育測驗服務社(ETS®)便會提供考生該場次考試成績單,考試成績單一般會於考試後十五個工作天之內公佈。申請覆核成績、重發成績單或證書亦需時約十五個工作天。
- 5.2
- 考生考獲460分以上,將會收到由美國教育測驗服務社(ETS®)發出的TOEFL ITP® 考試證書和分數報告,報告詳細的顯示和解釋考生於各個英語能力領域內的能力和正確回答問題的百份比。 TOEFL ITP® 考試成績在世界各地廣泛被各公司、英語課程和政府機構認同。
- 5.3
- TOEFL ITP®分數報告在全球的認證基礎上有效兩年。
6. 考試改期程序
- 6.1
- 若考生完成報名後因故無法出席考試,可於考前辦理改期。考生必須填妥考試改期申請表,並將其於考試日至少14個工作天之前發送到聰穎教育有限公司。
- 6.3
- 每一個改期申請我們將收取港幣$50作為手續費用。若我們未能在原來考試日的14個工作天前收到考生的改期申請,申請將不獲接納。僅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考生可以嘗試在原來考試日的14個工作天之內申請改期,並由美國教育測驗服務社(ETS)和聰穎教育批核申請。對於此類改期申請,我們將額外收取港幣二百元作為手續費用。(美國教育測驗服務社(ETS)和聰穎教育就此類改期申請保留最終決定權。)
- 6.4
- 考生若沒有出席考試或取消預訂考試日的申請失敗,考試費用亦不獲退還。
- 6.5
- 如因疾病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導致考生無法如期於預訂考試日出席考試,考生必須立即跟我們聯絡。考生將被重新安排出席下一場考試。
- 6.6
- 在惡劣天氣的情況下(香港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或香港教育局宣佈所有公開考試暫停,聰穎教育將按照教育局作出的指示,取消相關的TOEFL ITP®考試,亦會於稍後的時間安排補考,但不設撤銷考試安排。
- 6.7
- 當面對一些聰穎教育或機構無法控制的情況下(自然災害,傳染病,或類似的情況),以致我們無法繼續程序,被迫暫停考試,聰穎教育與學校必定會作出在其商業上合理的商討,並努力達成意見一致的補考安排。補考會安排於公佈該次考試暫停後一年之內進行(暫停考試的那個月份直至下一年的相同月份)。
7. 撤銷報名申請
- 7.1
- 完成報名手續後,如因疾病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必須撤銷報名時, 應檢具證明, 例如生病、交通事故等證明。如沒有任何證明而申請撤銷,恕不受理。
- 7.2
- 撤銷報名必須於考試日14個工作天前申請,行政費用港幣$50。
- 7.3
- 如考生於考試當天缺席,則不作撤銷報名申請。